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譚順渝-死刑存廢

我支持廢死理由就如同老師於上課時所說的,我們無法忍受殺人,就算冠上了政府、國家或正義的帽子那一樣令人作嘔。
排除政治壓迫的思維,我認為死刑並不是一個最極致的刑罰。有人說殺人償命,但那會得到什麼?只是一瞬間叫做正義落實的快感而並沒有實質的償還了甚麼。就算是在監獄中之嫌犯仍有回報社會的可能性,諸如勞動。雖然相關內容還需很多的討論空間,但我仍然認為是可行的,生命本質沒有珍貴與否的分野更遑論命與命之間存在著等價的關係。
有人會說如果你是死刑犯的家屬你是否會有一樣的決定?我想說的是法律並非是專利於部分人的,今天犯者會被判刑是對整個國家社會的危害,他不是做為一個彌補的工具。仇恨不一定要化解犯人也不一定要被原宥,但殺人這種低下的處理方式卻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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