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

吳淳辰,死刑廢除討論

生科ㄧ,吳淳辰

關於死刑的廢除討論
我ㄧ直都認為不能廢除
先在已經是個很重視人權的時代了
所以在判定死刑前一定都會有最完善的調查
而且一般的執法者相信也都無法容許自己草菅人命
畢竟要下決心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是很困難的
因此被判定死刑的人相信都為窮凶極惡者
我想這樣的人理當被處以死刑
何況會犯下如此重大罪性的人
其思考及價值觀相信以經偏差了
在被犯回社會中
我認為也無法融入
指是逼迫他們在次犯下重罪而以
因此我認為死刑不該廢除

盧潁鴻,死刑廢除討論

我對這次死刑存廢的立場持支持態度,我支持廢除死刑。前提是要做到完善的修法。各位不知道有沒有留意這次朱學恆在網路上發動「聆聽受害者聲音」活動?或許有些偏離主題,不過我的想法跟朱大一樣,在操作廢死議題之前,應該正視長期被社會忽略的受害族群,當死刑存廢持續爭論不休時,有沒有人想到受害家屬的心情?受害者家屬並不是都冷酷無情,並不是非要看到死刑犯死掉,但是司法承諾的正義呢?就因為我國目前的司法制度只能夠給這些受害家屬這樣的承諾,保護措施不完善,心理重建也沒有做好,所以他們只能藉由死刑來出一口氣阿。試問,這樣的台灣還談什麼廢除死刑?老師說我們有生存權,當然,老師說的一切合乎邏輯。所以我支持老師的看法,可是大環境呢?到時候是不是殺了人就可以不用接受死刑?那敢去殺人的人是不是會變多呢?生存權是不是反被侵害?

黎家豪,死刑廢除討論

死刑,指法律賦予行刑者權力,終結犯人生命的一項刑法。一般而言,被處于死刑的犯人都犯下“嚴重”罪行,例如:蓄意謀殺等。然而,許多國家對“嚴重”的定義不盡相同,所以在死刑在某些罪行中,實施的合理性遭到質疑。

首先,我認為死刑的存在是必要的。所謂殺雞儆猴,死刑能夠有效地減少犯罪幾率。雖然其他刑罰也能有同樣的效果,但我想效果一定沒死刑來的大,那是因為人們畏懼死亡大于畏懼其他事物。不過,死刑的實施應該要收到嚴格的管制,以確保其合理性。否則,死刑的泛濫對於國家來說是一種禍害,而中國南宋名將岳飛就是一個例子。

這里,我強調的是死刑實施的合理性。死刑的實施涉及了一項很重要的問題——標準。試想想,既然死刑是給予犯下“嚴重”罪行犯人的一種刑罰,那“嚴重”的標準在哪里呢?在“嚴重”與“不嚴重”之間必然有模糊地帶,而這個模糊地帶因時代,背景,文化而異。

有些人認為殺人應該被處予死刑,以一命償一命,是天經地義的事。那試問戰爭的時候殺人,有罪嗎?那時候殺人就是天經地義?難道就有些人該殺,有些人不該殺嗎?

有些人認為軍事間諜應該被處予死刑,這牽涉到國家的利益。上一個例子是等價的,以一命換一命,而這一個例子卻顯然是國家利益比生命還重要,那死刑該不該實施呢?

舉另一個牽涉國家利益的實際例子。最近,朝鮮因為幣改失敗,財政部長被加上“破壞國家經濟”的罪名,而被槍斃。為什么如此不合理的死刑會上演在現實世界呢?人們的理性難道都消失了?

有些時候,嚴重與不嚴重之間并沒有太大的差異,那標準該定在哪呢?這絕對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AD%BB%E5%88%91

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江婕菱,死刑廢除討論

物治一 江婕菱 19806033

從此議題一被提出的那陣子我就開始思考起這個問題

我覺得人權很重要
加害者有活下去的權利
但是,那受害者的權利誰來償還?

當然,一命償一命
這觀念 對現代社會來說
真的是十分的不理性
但現代社會豈是殺害一命就會被判死刑的呢?

但是假使以加害者"有天"可能會改過自新來思考
那麼人民納稅的錢真的要來養他們直到她們想通為止嗎

我一直很尊重生命,也富有絕對的同情心
但是,有些錯事值得給機會的
而有些大錯,本來就是會造成一生的遺憾
並不可以單單為了給他們人權而給他們人權

游秉儒,死刑廢除討論

我覺得, 現在擺在檯面上的爭論不該是死刑對死刑犯是否人道
當然也不是追求一命還一命這種看起來天經地義的事情
更不應該是 討論蓄奴的有錢人才應該去死 至少他讓那些"奴隸"們可以養家活口
看了不少人的爭吵 發言, 人們對於死亡這種事情還是沒有拿捏的分寸
人權團體說:死刑太不人道 任何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
認為死刑不該廢除的一群人就會說:因為被死刑犯殺死的都不是你們的家人啊!!
這樣吵來吵去我覺得沒有意義 畢竟這種事情就跟政治類似
大家都沒辦法理出一條共同的路 只好吵架吵出自己的一條路
我自己的論點是:死刑不應該被廢除 尤其是在台灣這個地方

太多太多的案例是: 歹徒殺了人 法官要判死刑結果執行的時候卻被人權團體影響
先改"無期徒刑" 結果過不了兩三年又假釋出來趴趴走
(Ex.減刑更生人沒錢買毒 殺台大教授)
這不一定是現在檯面上大家爭論的話題 卻是不爭的事實

從人性觀點來看:我如果殺了一個人被關進牢裡 我當然會表現得乖乖的
去爭取一個離開監獄的機會
出了監獄之後呢??我要辛苦從社會底層爬起 慢慢適應這個世界?
不!!我當然去找把我關進監獄的人先把他做掉再說
反正本來坐牢都出的來了 誰說下次不可能?
這純粹是我的想法 但我斗膽說一句:合乎情合乎理

那些應該接受死刑的犯人如果不當利用他人為他們爭取到的機會
你能怎麼做?自力救濟打死他們然後也變成一個"死刑犯"??
太多太多需要考慮的面向加上社會無窮無盡的改變
我當然也知道廢除死刑有他的道理在 而且不止是那些高道德標準的幻想
現在的台灣夠亂了 治亂世用重典, 當你明天一早醒來發現沒有死刑了
大家殺人再也不用賠上自己的一條小命, 會不會有人開始想試試殺人的滋味
大家聊天的內容變成"昨天那個店員態度不太好 今天請他吃子彈"
會不會有生物實驗室開始進行可能會玩出人命的人體實驗

死刑是一條底線 線的這邊有渾沌有誤判有情緒有糾結
線的那一邊剩下的是:我要活下去 目的是把別人打死
或許這樣的結論太誇張 人們活著不該只有這樣
但死亡代表了甚麼人們一定很清楚:甚麼都沒有了 再也沒有了

人權團體說我們不該剝奪死刑犯們的生命
那在廢除死刑之前 請想想還會不會有人剝奪其他人的生命.

有討論有進步

謝謝大家在4/12的時候出席討論

當天的結論大概如下:
廢死刑是很好的 但是要做到完全的評估

意思就是 直到死刑真正被廢除的那一天前

都要一在的思考廢除死刑之後

保障的不只是那些殺人犯的人權

還有那些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的人權
畢竟在這個仍然有貧富差距的世界裡 總是會有不公平的事
這些事情造成了死刑犯們殺人 但這並不代表他殺的有理
就目前來看 死刑已經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因為按照人權團體所說

把所有的死刑犯關到老死 付出的社會成本太大

而且一直被封閉在一個狹小空間之中是會讓人發瘋的

這樣不是比直接殺掉死刑犯更為殘忍

而且在台灣 這個你我生存的地方

死刑犯可以被假釋出來 只要已經服刑夠久就可以申請假釋

而且這段時間是可以包括打官司所花的時間

一個死刑犯可以憤恨不平的去打官司消磨時間

如果真的輸了,那就享受一下他消磨的成果

再去坐牢個四五年 出來之後繼續犯案

這是可以做到無限迴圈的

只要現在的法律跟觀念沒有改變

歡迎大家揪團一起去殺人

而且我們殺人之前 還要縝密的規畫

到底怎麼樣殺比較殘忍可以打官司打比較久

這樣對嗎?有誰可以接受這樣的法律

接受這樣的制裁標準
所以我覺得只能用死刑了
這個世界如果可以進步到如烏托邦 桃花源一般的仙境
那死刑自然會被人們"遺忘"
大家忘記了為什麼要去殺人 怎麼用殺人去懲罰死刑犯
這可能才是真正可行的 而不是在現在這個時候
一味地提出自己的想法想要硬性改過來

這樣傷害的不只是會是那些受害者 受害家屬

或許下一個受害的 就是觀念錯誤的我們

就是不知道到底發生甚麼事的我們

就是不清楚這個社會怎麼制裁死刑犯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