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人權益日漸高漲的今日,資本家無可避免的必須付出更多的成本以滿足法令的規定。只是正如所有人所知,法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公家機關率先教導業者如何換方法剝削勞工正當權利。人力派遣制----變相否決60-70年來勞工團體的要求,將政府又變成助長資本家猖狂的幫兇。
人力派遣,在台灣多半是勞力性質的工作,雖然人力派遣公司派出的員工和雇用企業的員工做同樣的工作,卻毫無保障,不但無勞保,也無績效獎金,還必須隨時聽天由命任憑故主呼來喚去 時時面臨失業危機。景氣不佳是藉口,節省開銷和迴避法律才是真正的目的,若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採用類似的制度,譬如醫師,那保障勞工的法律還不是一只空文 毫無意義?
人力派遣,勢必限制一定比例,才能抑制跋扈資方的蠻橫,不然回復十九世紀的悲慘世界豈非生為現代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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