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謝鈞皓 二代健保(討論後)

健保似乎本來就是一個左派思想下的產物,也是我們台灣的普遍價值,台灣人都贊成健保的優點,也認同弱勢族群有受醫療照顧的權利,所以二代健保討論的重點應該在於他的制度面,不過我們這次討論繞了很大的圈子在討論自己支持左派還是右派理論。

我非常贊同健保這個社會福利制度,不過竟然是社會福利制度,那應該從稅收裡面撥出相當的款項支付,所以我認為健保費應該和所得稅合併,而且必須要加入所有的收入,不僅薪資,應該還要有所有的資本收入。

游秉儒, 二代健保(討論前)

其實對於這個議題我仍然是不太熟悉
一方面實在是無法釐清到底甚麼才是真正對人民有益的做法
另一方面則是自己連第一代的健保都搞不太清楚

雖說這次改革政府打出的口號是"要提升品質、促進公平、更有效率"
但是在保費的漲幅上大家顯然頗有微詞
因為二代健保的收費標準是以所得來訂定
但是現今台灣的所得稅標準卻和證券交易是分開的
楊志良說: 只要可以只要能掌握所有所得,二代健保可與所得稅脫鉤,全部納入計算。
希望這是真的, 因為之後要繳二代健保費的就是我們了
我只想知道到底這樣的制度對誰公平對誰不公平?
那政府是不是有相關機制可以弭平這些不公平的地方?

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盧潁鴻, 二代健保

至今二代健保仍就上演著府方與民間激烈的攻防戰。
目前最大的爭議點是在戶籍人數的問題,雖然基本上算是有達到公平收費,但是真正為人詬病的地方是中間保費的部分。現在年輕人大多有晚婚的傾向,屬於單身家庭,如果是以二代健保的算法,月薪兩萬左右的保戶所繳保費比原來平均一倍,其實這對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來說是非常大的負擔,也被嫌是懲罰單身。
還有一直難以解決的海外華僑部分,如H1N1肆虐期間,大批的回國潮,雖然有修法須每月都繳健保費或是回國設籍4個月才能再保,但是華僑的收入無法計算,所以還是以最低保費300元來繳交,因為最低保費下修,這樣我認為跟以前比起來還是差不多。
然後最麻煩的就是醫療院所的制度,最近頻頻傳出A健保,媽媽在醫院工作,都有很多這方面的消息,尤其是比較遠離中央的署立醫院,特別容易出現這種情況,所謂天高皇帝遠,怎麼讓整個醫療體系透明化,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謝鈞皓 二代健保(討論前)

二代健保最大的改進是在收費的方式,以前的收費方式僅以薪資為收費基礎,所以很多以股票為主要收入的人都不必負擔健保費,因為它並沒有薪資所得,此外,現在以家戶總所得計價也比以前的方式更合理,以前的收費概念並沒有把你養多少人考慮進去,而現在這種計價就有考慮進去,這對一般的受薪階級似乎比較好,可是消基會也提出:這種計價方式並不會考慮到海外所得,這樣也未必公平。

現在健保虧損的原因其一就是因為醫療資源的過度浪費,我們目前的方法都以「開源」為主,都沒有想到「節流」。我認為健保應該要設計基本額度,超過這個額度之後看病的部分負擔就要增加,否則大家都會覺得繳了健保費,不多使用會吃虧,所以要讓外部成本內部化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胡彥佶 人力派遣至度討論前

在工人權益日漸高漲的今日,資本家無可避免的必須付出更多的成本以滿足法令的規定。只是正如所有人所知,法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公家機關率先教導業者如何換方法剝削勞工正當權利。人力派遣制----變相否決60-70年來勞工團體的要求,將政府又變成助長資本家猖狂的幫兇。
人力派遣,在台灣多半是勞力性質的工作,雖然人力派遣公司派出的員工和雇用企業的員工做同樣的工作,卻毫無保障,不但無勞保,也無績效獎金,還必須隨時聽天由命任憑故主呼來喚去 時時面臨失業危機。景氣不佳是藉口,節省開銷和迴避法律才是真正的目的,若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採用類似的制度,譬如醫師,那保障勞工的法律還不是一只空文 毫無意義?
人力派遣,勢必限制一定比例,才能抑制跋扈資方的蠻橫,不然回復十九世紀的悲慘世界豈非生為現代人的悲哀?

胡彥佶 二代健保討論後

台灣醫療資源的不均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事實,不僅是城鄉差距,連住在同一地區的人所能得到的醫療資源都不盡相同。只有富人才有機會得到最佳的醫療照顧,就是這個現象最適合的說法。究竟健保制度出了甚麼問題,讓人人無法平均分配醫療資源?
首先,最值得討論的議題是健保是屬於商業化的保險一環,還是保障社會大眾權益的社會福利中的一項。不同立場的人對健保所處的領域看法皆不相同,有錢人認為只有能得到對應的價值才值得出錢,不能享受服務即不需付款 ; 一般大眾認為健保可有效減少醫療所需的負擔,尤其在重大傷病者多為貧窮潦倒的社會底層民眾的情況下,能幫助他們擺脫病魔侵擾與高額醫藥費的方法只剩健保了。
若按有錢人的說詞,照理根本就不須健康保險,就算醫療費用誇張嚇人(如健檢一次50萬)對他們堆積如山的財富,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健保對他們只是多餘的支出罷了。但是對於三餐不繼又擔負家庭生計的貧民,每月按人頭收費的健保根本就是對他們一貧如洗的生活火上添油罷了。無錢繳健保費意味著必須全額負擔診療費用,而每次的掛號費就可能是幾天的飯錢,因為無錢就醫而引發的社會悲劇不知天天有多少件在發生(因為社會新聞只注重八卦事件,故無從考。最近有因付不出計程車費而延誤幼兒就醫的案例),若健保不能為這些弱勢族群爭取福利反而從他們身上剝奪財產以降低資產階級所不須減少的治療費用,這是十分不合邏輯的。故我認為健保必須是社會福利而且必須限制有一定財富的人參加保險,才能滿足社會因為財富分配不均造成的不平等。
目前規劃的二代健保,旨在修正現今健保中不合理的現象,但是政府的做法確令人難以苟同。因為他們既不公開目前行之多年的健保相關數據和財政缺口,只是口口聲聲喊漲價,又繼續坐擁高薪和福利,還假藉專業敷衍大眾質詢。在這種情形下,如何能讓人心服口服的再讓這同一批人恣意撰寫新規則 ?
沒有依照大多數人的需求便以一兩次閉門會議決定所有人必須遵守的規定,是一項不可能獲得支持的決策,更不是民主國家應有的表現(儘管最近很快便可能成為極權國家的一部分)。不公開廣納民意 依照人民需求訂定法條,由政客和資本家飼養的專家又怎可能討論出另大眾滿意的規則 ?
我認為二代健保是必要且不可避免的結果,但是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應該有權加入討論並將會議內容公諸於世,才能有效果的避免大多數弊端的發生又同時促進全民權益的伸張。

盧潁鴻, 死刑廢除討論後心得

就星期一的討論後,我得到一些結論。
我的立場是不支持廢除死刑,第一個原因是法律的威信會降低,我認為可以不判死刑,但是不能沒有死刑。法律除了代表最低道德標準之外,也有維持社會秩序的功能。助教的見解是:絕大多數死刑犯覺得無期徒刑比死刑更折磨,那要達到逞罰的效果,照理說應該用無期徒刑來代替死刑才對,但是我認為哪個比較有逞罰效果這是要親身體會才能感受。於是在大家投票下,覺得死刑比無期徒刑恐怖的還是佔大多數,所以就法律維持秩序的功能來看,可以不判死刑,但不應廢除死刑。
第二個原因是民族性,中國的傳統律法裡,死刑還能夠分很多死法,十分慘無人道,而君王也是利用這種方是在鞏固秩序。有時把西方制度及觀念套到台灣往往不能達到效果,原因就是我們思考模式是完全不同體系的,有人說一邊偏感性思考,一邊偏理性思考。結論就是思考不同,那既然如此,又何必要做這樣的事情?「好」是相對的概念,兩典範間的運作方式也是不同的,不能等量齊觀。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丁子涵,死刑存廢討論

贊成或反對廢除死刑?
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並不是畫一條線選邊站的問題

刑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是警告世人 給社會一個公道
若偷東西賠東西
偷命還命,似乎已是最基本的代價
死亡並不是世界上最令人恐懼的事物
並不是最嚴厲最極限的懲罰
死刑是一命償一命的體現(更何況可能不只一命卻只能換一命呢)
這就是我之所以會覺得 其實沒什麼必要將死刑存廢當做一個主題的原因
從這個角度看,我認為廢除死刑是沒有必要的。

胡彥佶 二代健保討論前

在某談話性節目中,曾聽過楊志良署長解釋過為何需要二代健保。目前健保制度如保險公司般按人頭計費,是屬於資本主義下的商品,必須付錢才能獲得。故以偏離健保制度本身由社會主義演變的歷史。為求真正的公平與平等,的確必須提出改革。但是需要改變的不僅是這些,還有第一代健保根本上的問題-----職業病人濫用健保資源並從中獲利。這個問題才是拖垮第一代健保的病因,若無法解決,健保制度只會一代代被KO,即便再推陳出新也無濟於事。故制定制度前真應廣納意見 多聽取民意,不要沉浸在專家和富豪的威脅利誘惑話語中。只有貼近人民才能設計真正優良的健保制度

胡彥佶 死形存廢討論後

死刑,乃罪大惡極至天理不容者才須處之極刑,平民百姓豈如此容易便被判此類刑罰?若說蠻荒小國,利用刑罰專斷弄權乃常見無怪,故國際人道組織才需極力保護受惡法壓榨下的民眾;但台灣,民主化與法制化早已行之有年,雖不能路不拾遺 夜不閉戶,但和專制的老蔣時代早已不同。現在的台灣社會,以可算亞洲地區治安佳的國家,這代表著台灣重刑犯其實已為數不多,但仍有人會打破規則,濫用暴力,且欺壓他人。
既然有害群之馬破壞社會和諧,那就必須有適當的處罰可以讓生活在這個生活圈的同胞同意,豈能因噎廢食,照顧違反規則的蛀蟲?若真如此,豈不變相鼓吹為非作歹的行為嗎?"刑法"不是為了保護或協助犯人社會化才發明的鐵則,他是為了懲戒違反規定的人才依據風俗 民情,合理由人民代表訂定出的結果。既然由多數人共同訂出的規則就無須為方便(圖利)破壞秩序的份子而改變多數人的決議,這才是真正的民主。

呂俊興,死刑存廢討論

死刑的存與廢不論在哪個社會中都會是個模稜兩可的議題,支持與反對的人站在這條線的兩邊,擁有各自的立場與看法,也都有其一定的道裡,而我,則是較傾向於支持贊成,不過要比現今的制度要有更謹慎周密的流程與評估。
由於死刑的設立是來自於古代以牙還牙的理論下所產生的,一命抵一命,聽起來或許是十分合理的一種看法,但這種方式也必須建立在完整且嚴謹的制度下,由於至今仍無法有其一套完善的措施來認定死刑及決定死刑的確立及相關辦法,所以難免有其不夠周延的地方。

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丁子涵,死刑存廢討論

贊成或反對廢除死刑?
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並不是畫一條線選邊站的問題

刑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是警告世人 給社會一個公道
若偷東西賠東西
偷命還命,似乎已是最基本的代價
死亡並不是世界上最令人恐懼的事物
並不是最嚴厲最極限的懲罰
死刑是一命償一命的體現(更何況可能不只一命卻只能換一命呢)
這就是我之所以會覺得 其實沒什麼必要將死刑存廢當做一個主題的原因
從這個角度看,我認為廢除死刑是沒有必要的。

但換句話說,我認為廢除死刑也沒什麼不可以
拿無期徒刑和死刑做比較
最大的差別大概在於「無期徒刑可假釋」、 「無期徒刑要用國家資源養罪犯」這兩部分
先就第一點而言,不得不承認無期徒刑的設計,是比較具有正面意義的刑罰方式
他假設人性本善,要提供機會給罪犯悔改,並假設每個假釋出獄的人都不會再犯
這是對於美好人性的信任,很有教育性的想法
但很可惜事實當然不是這樣的,於是假釋制度一再為人詬病
若今天要以無期徒刑為死刑廢除後的替代品
有個重點:原判為死刑的無期徒刑,要力求達到如死刑般的效果
再加入人道的因素,結果就是
設立嚴格、嚴密的假釋制度,讓這類原判為死刑的無期徒刑達到真正的「無期」,然後將罪犯人力投入勞動服務,以實質做為抵消「無期徒刑要用國家資源養罪犯」這點,這樣才能製造幾近死刑效果的無期徒刑。至於一般的無期徒刑,也應訂定有系統的假釋規則和假釋後的處理,如規範、控管等等,才可能在不傷害到社會的情況下,給罪犯一個機會。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謝鈞皓,死刑存廢(討論前)

我並不贊成完全廢除死刑,但我不認為死刑會是一個好的處罰手段,原因如下:
1. 依照人道主義:國家一方面以法律禁止殘酷的殺人行為,另一方面卻訂定法律自行殺人,似乎互相矛盾
2. 依照司法實務:法院的審判是人為主觀認定,並無法完美,一旦誤判,死刑執行後,將無法回復。如果因為一時的誤判,造成一個不能挽回的悲劇,那豈不是司法暴力?
3. 就威嚇的效果:根據刑罰學的實證研究,例如1989年聯合國的死刑問題研究報告,均無法證明死刑較無期徒刑具有更高的威嚇效果。竟然死刑並非最有威嚇效果,而誤判的成本又如此的高,為何不用無期徒刑代替?相較之下無期徒刑誤判的成本小的許多。

4. 就被害人立場言:對於犯罪人科處死刑,固可滿足報復或補償心理,但除此之外,對於被害人並無實益,若能使犯罪人對被害家屬做出一些補償,這樣意義似乎比較大,而且才讓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依照目前法官量刑的方向,也不會把死刑當成第一個手段,那麼將那些死刑犯改判無期徒刑,社會成本也不會增加多少,但為了少那些社會成本,而造成誤判,這樣的損失看起來還比較大;至於有些人擔心他們假釋之後再犯,我們可以考慮將嚴重犯罪者改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處理,而在服刑期間讓他們從事公益活動,這樣他們才有回改反省的機會,只是一昧的殺死他,這樣並沒有意義